「住宅是所有人一輩子買的最貴的產品。」這句台灣人普遍無法辯駁的話,到底有沒有其他答案的可能性—這正是合作住宅所要探討的議題。

隨著當前世代不同的社會結構、家庭組成、經濟價值浮現,大量單身家戶,使得居住發生個人化、原子化、孤獨化的轉變。長期推動社會住宅倡議的OURs都市改革組織(註1)秘書長彭揚凱指出,傳統住宅與家庭綁定的情況已不再,網路新世代的社群觀念與共享經濟,先是在台灣催生了共同工作空間(Co-Working)與共生空間(Co-Living),漸漸溫熱起歐美合作住宅的議題。

社群主義的住宅新關係

到底何謂合作住宅?簡單來說,就是民眾透過自我組織去蓋符合需要的房子。那概念有點類似時下流行的「團購」,但合作住宅的迷人之處又不僅止於此。

彭揚凱在研究歐美合作住宅時發現,成功案例通常都有三個共通的核心精神:1.住戶是由一群志同道合者組成的「意向型社群」(intentional community),2.從出資到規劃與營運都必須高度參與「自我組織」(Self-organized housing),3.住戶共同決定大小事務形成緊密「社區認同」(Community oriented)。

這與傳統操作很不同,過去是先生產、再販售,但合作住宅卻是先決定人、再來生產,那幾乎就是打造一個客製化社區的意思。

「合作住宅的概念在台灣看似很新,但其實在早在1970年代左右,台灣的建商系統尚未發展,在劇烈的都市化與人口增加之下,因而最高峰有60~70個住宅合作社的產生。」只不過,台灣早期住宅合作社在集資興建之後,產權隨即私有化,合作住宅很快就進入買賣市場,未能發揮合作住宅的真正精神,如今僅存的「基隆第一住宅合作社」已有九十年歷史,目前社員約400多位,尚有30餘戶房舍出租給社員。

彭揚凱指出,合作住宅之所以有別於一般住宅,是因為其產品為是閉鎖式系統,產權屬於合作社所有,並不在市場上流通,因而可維持永續營運。合作住宅的集資模式,就是住戶支付押金保障擁有房屋居住權,而蓋屋自備款則類似「壓租權」或「股權」,而每個人得必須月繳「使用費」(類似租金),用於合作社繳納銀行本息,但因為所有債權關係都由合作社向銀行承擔,未來也可以選擇繼續加入與退出,倘若退出則由新加入者遞補空缺,住戶可拿回所抵押的自備款,至於居住期間的通膨或升息等細節,也都是各個合作住宅可彈性討論的部分。

為自己創造志同道合好鄰居

截至目前為止,台灣共有6個住宅合作社正提出申請(註2),而他們各自也提出不同的居住主張:有新北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為自閉症者家庭推動的雙老家園、有宗教團體成員自發性成立的常樂苑,也有主婦聯盟合作社為友善生活催生的台中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……

每個合作住宅都各自有清楚的目標,共同規劃出的共享空間也很不同。有的需要共同的學習空間;有的想要有共用的大佛堂。有的想要有無毒的菜園,甚至也有提議要公共空間結合長照2.0的在地老化目標,把社區打造為鄰里的日照關懷據點。

「合作住宅之所以有意思,在於社區需求都是大家共同談出來的。」彭揚凱說,房地產模式要融入合作住宅的精神也不是不可能,在台灣有少部分建設公司也開始顛覆傳統商業模式,注入更強的客製化的與社群化精神,在預售之前先展開住戶招募會議,由住戶共同展開社區規劃的討論,或是採用嚴格的面試制度,挑選出理念與條件兼備的購屋者,希望可以創造更符合需求的居住空間。

「選擇合作住宅與否,必須先捫心自問,你想要的是擁有住宅,還是住宅擁有你?」彭揚凱表示,如果你是在意居住品質與鄰居勝過擁有房地產,願意為了規劃一個健康且自力的餘生,投入許多時間與精力與鄰居共同討論,那麼合作住宅將會是相當適合你的一種選擇。

註1 :OURs都市改革組織

這個組織是由專業者成立之非營利組織,從早期無殼蝸牛運動開始,到實價登錄與社會住宅政策倡議,持續關注台灣的住宅政策議題。近年來積極推動合作住宅倡議,希望讓台灣購屋者有第三種選擇,使台灣購屋市場可以健康發展,並協助翻譯《合作住宅指南:用自決、永續、共居開啟生活新提案》

註2:

新申請的6個住宅合作社有「保證責任基隆市第一住宅公用合作社」、「有限責任新北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」、「有限責任台中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」、「有限責任常樂苑住宅公用合作社(籌備中)」、「有限責任高雄市友善住宅公用合作社」、「有限責任樂齡住宅公用合作社(籌備中)」、「幸福家園實驗社區」。

延伸閱讀:Part I 老了一起住,你也這樣夢想嗎?

                   Part II合作住宅,保障老年生活新方式

PartIII 老了一起住?英國合作住宅共創永續之家

Text/FunnyLi

Photo/OURs都市改革組織、玖樓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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