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對共同居住的渴望重起,源起於1960年代丹麥的「合作住宅」(Co-Housing)成為日益被關注的住宅議題。

從柏林的舊校卡爾斯霍斯特計畫、斯德哥爾摩的須盡歡老年公寓、米蘭的障礙者共融住宅歐林達青年旅館、蘇黎世Kraftwerk1住宅合作社……都可見居住者成為合作互助者,結成有力量的社會經濟事業體。

「住」的合作社,投資未來生活

新興於英國利茲的LILAC合作住宅,更定位自身為「居住的合作社」,設計出一種在住房市場上「持股」的新方法,把居住視為長遠的投資,以遠低於銀行借貸的費用,居住在價格超乎所得能負擔的住宅區,享有公平的教育權與工作權,同時可為老年生活及早作準備,走出追求更好生活的第三條途徑。

他們尋求專家協助,花了3年時間成立LILAC共同房屋所有權有限公司(Lilac Mutual Home Ownership Society Ltd,簡稱 MHOS),並註冊成為「合作社」。2012年期間,LILAC收購了一名建築商和建築師,擴大集合了20個家庭,完成開發資金的籌措,終於展開了建築工事,並在2013年5月竣工迎入首批住戶。

不被財務困擾的居住權

LILAC所建造的不只是房子,更重要在於整體社區的運作核心,發展出一套「共同房屋所有權協會」(Mutual Home Ownership Societies,簡稱MHOS),以一種在住房市場上「持股」的新方法,使得社區成員可以低於銀行貸款,居住在所得所無法負擔的良好環境裡,即使因為未來年齡增長、財務負擔能力降低,也不用過度擔憂。

扣除政府所提供的補助之後,LILAC 將股份分成 250 份,依每股 1 英磅的股價(股價依全國薪資變化調漲),社員必須要向合作社支付股權,才能擁有住房的租約,並且每月支付淨收入的35%來維護管理費及合作社貸款;而股份總和若有不足,則由合作社向銀行借貸,而非個人貸款。此外,LILAC也成立中央儲備基金,避免社員因經濟不穩定或失業等因素,而失去住宅。

LILAC的每位社員都擁有一份租約,社員倘若薪資收入提高的話,可以購買更多的股份,倘若不想再居住社區,也可以選擇將股份賣掉,把住宅當成「投資」的設計,保有選擇自由的彈性,有助維持永續營運,更重要是打造無論是自己老後,或是子孫後代都能永久負擔得起的住宅。

「房屋永遠是負擔得起的!」LILAC實現居住正義,保障了老年退休生活,它讓財產佔用與土地基礎價值脫鉤,無法自行獲得銀行抵押的無屋族,可以免受私人房東的傷害,同時也保護居住權不受房地產市場波動影響,讓樂齡族可以放心規劃未來的退休生活。

TextFunnyLi

PhotoLILAC、Andy Lord

延伸閱讀:Part I 老了一起住,你也這樣夢想嗎?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Part III 【大趨勢】老了一起住?英國合作住宅共創永續之家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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