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台疫情三級警戒4度延期,很多人都想問:「這樣的生活到底何時能看到盡頭?」而這也不免讓人心生擔憂,怕自己跟家人若不幸染疫該怎麼辦?因此,今年不少與疫情相關的保險熱賣,有不少甚至爆單到停售,如果來不及保或沒買到,保險專家建議,民眾不妨檢視一下手上的醫療險,在你需要時,能提供足夠對應的保障內容。

確診新冠住院採寬鬆認定,醫療險都要賠

以醫療險中的住院醫療險來說,無論是日額型與實支實付型,大多有「住院日額保險金」此一理賠項目,這個項目的理賠條件為:當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時,保單即每日給付固定保險金給被保險人,例如住院一天就給付2000元,因為理賠前提為疾病住院,以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 COVID-19)來說,目前幾乎都是要住院隔離治療的,而且COVID-19也是疾病的一種,因此只要因確診住院,過去投保的日額型或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,都會按住院天數理賠「住院日額保險金」。

但在疫情嚴重時,台灣醫療量能吃緊,很多確診者無法入住醫院,只能被安排在檢疫所或防疫旅館,這樣住院日額保險金還會理賠嗎?別擔心,多數保險公司在當時都採寬鬆認定「視同住院」,只要能檢付政府機關或醫療機構開立的確診證明,還有集中檢疫所(含專責防疫旅館)的入住證明,一樣可申請理賠住院日額保險金。

有的住院醫療險,還會多給付一項「加護病房保險金」,是指若被保險人入住加護病房時,除了「住院日額保險金」,還會額外再給付一筆「加護病房保險金」,它通常與住院日額保險金金額相同,例如一樣是2,000元,等於就是理賠4,000元,但因治療COVID-19是入住負壓隔離病房,不一定是加護病房,但為提供保戶更完整的保護,現在各大保險公司也開放,若因治療需求住進負壓隔離病房,有加護病房保障者,將比照加護病房給付。

防疫治療額外自費,就靠實支實付型保單

另外,照衛福部規定,若是確診COVID-19,其門診、急診治療費、檢測費用以及住院隔離治療費,全由政府支付。但在住院治療期間,若民眾使用全民健保不給付的自費藥材或耗材,仍要由個人支付,這一部分可用已投保實支實付型住院醫療險中的「雜費」,按實際支付金額,於雜費理賠限額內理賠。

因COVID-19有輕症者,也有需仰賴治療機器協助如呼吸器的重症患者,若因呼吸衰竭而需長期使用呼吸器,符合全民健保申請重大傷病證明的規範。若之前已投保重大傷病險,因其理賠條件為被保險人拿到重大傷病證明即理賠一整筆的保險金,因此若過去有投保這類型的保單,也能獲得保險金理賠金。

如果想加強個人在確診COVID-19時的保障,以上都是可優先選擇的保單類型。但要提醒民眾的是,除了個人商業保險,若任職的公司行號,有為員工投保團體保險,而團險中也有投保住院醫療險,則這一份團險保單在被保險人確診COVID-19時,也一樣能提供給付,這是保戶易忽略的保障重點,注意不要讓自己的權利睡著了!

 

Text/顧燕菁
Photo/達志影像/shutterstock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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